(陕西省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723000)
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各级各类高校的校建工程、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教育资金投入也迅速增加,高校对社会的联系更加密切和广泛,高校自身特点和客观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高等院校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高校的反腐倡廉工作依然面临着比较复杂的局面和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加强对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探索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对建立健全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做如下思考:
一、新时期高校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特点
进入新时期以来,高校的扩建扩招迅猛发展,高校已经不再是与世隔绝的象牙塔,社会上各种消极的不健康的腐败现象必然会侵蚀到高校的肌体,高校的反腐倡廉工作出现了“量多、权大、面广”等新特点。“量多”主要表现在: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学形式的多样化、办学投资的社会化,高校的基建投资数量、资产购置数量、经费使用数量与过去相比都在大幅度提高,这在客观上为产生腐败提供了条件;“权大”主要表现在: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办学自主权的扩大,高校领导处置人、财、物的权力越来越大,这在主观上为产生腐败提供了可能;“面广”主要表现在:随着高校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活动的增加,涉及发生“经济类腐败”、“行业类腐败”、“学术类腐败”等呈现范围广的多发势头,这在范围上为产生腐败提供了空间。所有这些特点,都是高校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高校容易滋生腐败的原因探讨
近年来,高校发生腐败的现象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各地各类高校均发生有各种腐败案例,问题虽然出现在个别高校和少数人身上,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所产生的社会危害不能小视,究其原因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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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失衡容易引发行业类腐败问题。随着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的独立法人地位逐步确立,高校在招生、经费使用、以及机构设置、学科专业建设、人员聘任等方面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权,这在客观上为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等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条件和可能,个别高校领导和重要岗位人员经受不住权力的诱惑,把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筹码,极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由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领导的权力相对集中,监督制约力度不够,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虽然有党内监督、民主党派监督、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多种监督形式,但对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重视不够,大多停留在口头或形式上,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和有效措施,在招生、收费、成人办学、经费支出等领域很容易权力失衡,引发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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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利忘义容易引发经济类腐败问题。当前各类高校都在积极扩大办学规模,校建工程和各类创收活动与各种社会经济实体发生关系的程度愈来愈密切,各种经济实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极有可能采用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社会上各种腐败行为的诱惑就会不断向高校渗透,作为高校领导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如果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重利忘义、见利妄为、贪图享乐、丧失原则,就很容易因经济问题而被拉下水,从人民的公仆变成人民的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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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名利容易引发学术腐败问题。高校既是教书育人的园地,又是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探索的重要场所。由于高职称能够为教师带来巨大的社会荣誉、经济效益和新的科研项目,高职称也就成为教师的追求目标,这本来无可厚非,但少数教师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置法律和社会道德于不顾,经不住名利的诱惑,通过学历造假、成果造假、学术造假等学术腐败,来换取自己的高职称和社会名利,因此,学术腐败也就成为高校发生腐败的重要方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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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不力是高校发生腐败的间接原因。高校内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滞后,重点岗位监督力度不够、关键节点监督监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不够、经费不足等等,这些因素间接的导致了高校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高校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机制探讨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上找原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与高校的接触越来越密切且范围越来越广泛,高校面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更加复杂而艰巨,研究和探索高校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的机制就更加十分必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深体会到: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组织领导是根本、宣传教育是前提、制度保证是核心、规范权力是重点、监督前移是关键、查处案件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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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反腐倡廉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各级各类高校都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处并合署办公,但有的人员配备不够,有的经费保障不足,这就需要高校的党委和行政班子在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进一步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同时在基层党组织设专职纪检委员,配齐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并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真正落实一岗双责,使各级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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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干部和教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这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出发点。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职工和干部要做“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廉洁表率,坚持廉政文化进校园,做好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经常性普遍性教育,提高干部和师生的廉洁修养和思想文化道德水平,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使人不想腐败;二是开展反腐倡廉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和典型反面人物的警示教育使人不敢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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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随着形势的发展、实践的深入和社会的变化,高校的有些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的制度还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甚至有的方面存在制度缺失空白。因此,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对事关高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用、职称评审、基建工程、重大项目开支等事项,要及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教职工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因暗箱操作而发生腐败;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化制度,凡是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开支都要集体研究决策,防止因个人独断专行而发生腐败;三是要继续坚持公开招标、投标制度,凡涉及校建工程、设备采购、基建维修、图书教材、实训基地建设等开支事项,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公平、合理、公开、公正的进行竞争中标,防止因个人操控而发生腐败;四是进一步完善各种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理顺工作关系、夯实工作责任,防止因职责不明晰、制度不严格而发生腐败;五是继续实行阳光招生工程,将各类各层次招生的政策、方式、程序、收费标准等公开透明,网上统一录取和公示,防止在招生工作中因徇私舞弊而发生腐败;六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凡重大开支必须有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共同参与决策和审定,杜绝私设小金库,防止因违反财经纪律而发生腐败;七是坚持有案必查制度,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做好信访工作,发现腐败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和严肃查处,防止因警钟不鸣、查处不力而发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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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反腐倡廉监督机制。纵观高校发生的腐败案例,绝大多数腐败分子除了灵魂深处迷失了方向而贪婪成性之外,都是权力失去了监控、独断专行而胆大妄为所致。因此,预防腐败的发生,必须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用规则管钱管物,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最近,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高校应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完善反腐倡廉监督体系,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防控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从机制上防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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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重心前移,纪检监察提前介入预防腐败。由于办学规模扩大,学校的校建工程、基建维修、设备采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比较多,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预防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对重要项目、关键节点提前进行监督监察很有必要,监督监察重心前移,这有利于强化拒腐防变工作力度,预防腐败或违纪问题发生。
总之,高校的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又艰巨的工作。在新形势下,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全局和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来研究新问题,扎实推进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逐步建立健全符合高校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促进和保障高等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
注:作者系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院纪委副书记。
文章成稿于二〇一〇年八月,修订于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