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纪委办(监审处)受理范围如下:
受理对党员干部、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它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受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其它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受理对党员、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所作的其它处理不服的申诉。
受理其它涉及党纪政务、党风政风的问题。
举报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涉及我院有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有权利、有义务向学院纪委(监审处)举报。
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住址或者联系方法;对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的,可匿名举报。
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部门和违纪违规违法事实。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依法追究举报人责任。
举报方式
举报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916-2896997、0916-2896909 邮政编码:723002
举报邮箱:jjwbgs_6997@163.com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316国道西侧81号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综合室(纪委监督检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