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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五一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2024-04-30 14:50   纪委综合室

关于在五一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各部门:

2024年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2024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把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树立廉“节”新风,过一个风清气正、舒心快乐的五一劳动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提醒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党纪学习教育及干部作风能力提升成效的重要标尺。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加强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以上率下、令行禁止的良好态势。

二、严明纪律红线,守牢廉洁底线

全院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把好“节点”,守住“廉关”,紧绷纪律这根弦,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借节日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3.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购买赠送礼品;

4.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或者借机敛财;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使用公车;

8.严禁向管理服务对象私借使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

9.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10.严禁酒驾、醉驾行为,坚守法律底线。

三、深化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

各基层党组织要以节日节点为契机,强化纪律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把弘扬新风正气与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作风,发扬延安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坚决破除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等铺张浪费之陋习,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全院践行勤俭节约、反对奢靡的新风尚,以优良作风引领教风学风校风。

四、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

学院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教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接受信访举报。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走形式装样子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问题,将依纪依规从严从重查处,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直接责任,又追究失职失责的相关干部领导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

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协助书记做好监督提醒工作,督促党组织书记认真做好五一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做好有关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向学院纪委报告,协助学院纪委完成有关工作。

举报电话:0916-28969622896909

电子邮箱:jwzhs2896909@163.com

中共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汉职纪发 〔2024〕7号 关于在五一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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